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全厂发电系统优化升级及固体废物综合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在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远翔路33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全厂发电系统优化升级及固体废物综合处理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约5000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2′54.763″,北纬24°56′35.559″,主要购置炉渣立磨机、气力机械复合混料机、超细粉分级机、高效混合改性机等设备,将电厂产生的固体废料炉渣/石子进行研磨,研磨后的炉渣与本电厂收集的粉煤灰、添加剂混合生产用作混凝土添加剂粉煤灰,再将部分粉煤灰通过分选并改性得到改性高硅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100万吨粉煤灰、30万吨石子粉和1.2万吨高硅粉,劳动定员30人,全部从现有员工调剂,实行一天两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本项目已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440204-04-02-835334)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市生态环境局浈江分局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及进出道路扬尘点洒水,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立磨机和分选机采用电厂循环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员工,全部由现有员工调剂,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密闭负压生产,并在各工序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运营期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系统引至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本项目原辅料及产品交通运输应采取遮盖、防扬撒等抑尘措施,有效防范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新增颗粒物排放量应控制在4.055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全过程管理,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生产与污染治理设施,分区采取防渗措施。
(六)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精准识别、研判潜在的环境风险,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有效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杜绝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八)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应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排污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单位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
五、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浈江分局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