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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3044永利集团关于调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

时间:2025-09-29 17:15:1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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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3044永利集团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等规定,现决定对《韶关市3044永利集团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的公告》实施的208项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乡镇(街道)实施的《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县(市、区)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中部分综合行政执法职权147项(详见附件1),自本公告实施之日起,上述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正式收回,由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将不再行使被调整收回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其他61项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继续保留由乡镇(街道)以其自身名义行使(详见附件2)。

  二、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合理设定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乡镇(街道)与县(市、区)执法部门完成线索资料移交等工作,对于乡镇(街道)在本公告实施之前已经立案但尚未办结的综合行政执法案件,仍由原立案的乡镇(街道)继续办理直至结案,并负责后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本公告自2025年12月15日起实施。


  附件1:收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docx

  附件2:保留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docx

  韶关市3044永利集团

  2025年9月1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