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图书馆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采购韶关市图书馆活动宣传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图书馆活动宣传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80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为韶关市图书馆以及风度书房举办的阅读分享、文化沙龙、亲子互动、讲座论坛等各类活动拍摄宣传短视频,用于宣传推广,适配微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传播。
2.服务期:无服务期限,完成指定的项目拍摄内容并交付所有短视频素材为止。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图书馆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为韶关市图书馆以及风度书房举办的阅读分享、文化沙龙、亲子互动、讲座论坛等各类活动拍摄宣传短视频要求紧密结合互联网时代潮流,依托新媒体、新渠道、新形式,全面展示韶关风度书房特色、传播风度书房声音、讲好韶关故事,通过内容创新的形式,吸引更多市民读者走进图书馆及风度书房,持续扩大风度书房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
(二)具体采购需求
1.跟进韶关市图书馆在图书馆总馆及市辖三区风度书房举办的阅读分享、文化沙龙、亲子互动、讲座论坛等各类活动,并按图书馆的要求现场进行素材拍摄,并根据图书馆的拍摄效果要求筹备拍摄所需的物资物料,裁剪、制作视频,视频不少于25篇。
2.单个活动独立花絮或多期呈现,实际情况以韶关市图书馆需求为准。
3.视频时长:单期视频成片时长为60秒以内,具体以韶关市图书馆与供应商确认的当期拍摄需求为准。
4.供应商与韶关市图书馆、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三方协议,项目费用由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支付。
5.供应商指定专人对接本项目,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工作群),及时同步活动排期、拍摄重点等信息。
6.针对每期活动,供应商在收到韶关市图书馆活动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确认拍摄方案(含核心亮点、镜头重点、呈现风格),经韶关市图书馆口头或书面确认后执行。
7.供应商根据确认的拍摄方案,安排拍摄团队(至少包含摄影师1名、剪辑师1名,如需增加人员双方另行协商),携带摄像设备以及所需器材到场拍摄。
8.供应商需按拍摄的活动主题准备宣传物料,仅限横幅、KT版展示板等用具,不包含场景道具、服饰化妆等拍摄道具用品。
9.拍摄团队应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抵达现场,完成设备调试及场景熟悉;拍摄过程中重点捕捉活动关键流程、嘉宾互动、读者反应等鲜活素材,确保素材时长不低于成品时长的5倍。
10.每期活动拍摄完成后,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素材筛选、初剪,初剪版本需包含活动核心内容及关键画面,节奏紧凑流畅。
11.交付时间:供应商按韶关市图书馆活动排期分批次交付,具体约定如下:
(1)韶关市图书馆应于每场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向供应商提供活动通知(含时间、地点、主题、流程);
(2)供应商应于每场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交付当期初剪版本;
(3)当期视频最终成品应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确认初剪版本后1个工作日内交付;
(4)交付形式:共建微信沟通群,韶关市图书馆指定电子邮箱或网盘链接。
(三)付款方式
1.拟分为两批支付,项目预付款(合同总款项的70%)及尾款由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支付,供应商需开具符合项目要求的发票供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支付。拨付尾款结算前,需由供应商会同韶关市图书馆出具完整的验收报告。
2.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韶关市图书馆网站公示。
八、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图书馆七楼风度书房部,封面请注明“韶关市图书馆活动宣传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38840。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韶关市图书馆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报名时间
自2025年9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17:00止。
韶关市图书馆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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