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9 17: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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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韶关3044永利集团网互动交流平台(/zwfwglj/gkmlpt/index)、电话(0751-8891901)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 局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 办公室 |
2 | 领导分工 | 局班子成员的照片、简历及分管工作等信息 | 办公室 |
3 | 内设机构 | 局职责、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等信息 | 办公室 |
4 | 规章文件 | 本系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 相关科室 |
5 | 规划计划 | “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等相关规划计划 | 相关科室 |
6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重要工作动态 | 各科室、中心、各县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7 | 业务工作 | 日常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 | 各科、室、中心 |
8 | 统计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办公室 |
9 | 其他 | 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通知公告 | 办公室 |
10 |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 广东政务服务网(韶关市)年度工作报表 | 基础设施与数据安全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