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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2025年“敬老月”启动仪式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5-09-29 12:20:20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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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韶关市2025年“敬老月”宣传活动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单位:韶关市民政局。

  4.项目预算:人民币16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5.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工作,推动我市“敬老月”活动深入开展,韶关市民政局拟组织开展韶关市2025年“敬老月”宣传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6.服务期:2025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具备承接同类型宣传项目相关经验。

  5.供应商如存在下列任一有效情形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需求(详情请见附件)

  四、中标方式

  有效最低价中标(经评审后的最低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

  五、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7:00前(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并逐页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机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联系人信息、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证明材料。

  3.须同时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递交方式:邮寄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507室(韶关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联系人:罗 静;联系电话:0751-8738985

  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所有递交材料需逐页盖公章,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在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文件内容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机构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满足采购服务项目要求,相关要求解释权归韶关市民政局所有。

  (二)成交原则: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符合要求、质量、服务项目及相关经验材料等综合考虑确定申报项目,经市民政局评审小组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该项目申报单少于3个的,此项目无效。

  (三)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报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申报处理: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购买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购买合同的。

  3.具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附件:韶关市2025年“敬老月”启动仪式活动项目采购需求.doc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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