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3044永利集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64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送我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及专业园区2020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函》(粤环函〔2021〕684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6月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对莞韶园浈江片区、沐溪-阳山片区和甘棠片区开展了2024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工作,评估报告于9月1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现将《2024年度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浈江片区、沐溪-阳山片区和甘棠片区)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度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公示稿).pdf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